记者从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和招商引资大会获悉 ,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“8337”发展思路 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,自治区 ...
记者从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和招商引资大会获悉,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“8337”发展思路 ,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,自治区制定下发了《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规定》 ,为全区非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。
《内蒙古自治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若干规定》
,从准入条件
、金融服务
、财政支持
、税收优惠
、收费政策
、要素保障
、政务环境等七个方面
,提出了70条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
。一是进一步放宽准入条件
,试行注册资本“零首付”
,除法律
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设置的企业登记注册前置许可外
,一律不得设置其他前置许可
。二是进一步强化金融服务
,设立小微企业贷款奖励资金
,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倾斜
,做大做强融资性担保机构
,放宽抵押贷款的条件
。三是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
,引导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重点向非公有制经济倾斜
,设立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
,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18%以上专门面向小微企业
。四是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
,对设在我区的鼓励类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
,新办的大中型企业第1至5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
,高新技术小微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
。五是进一步完善收费政策
,民间资本投资创办养老机构的用水
、用电
、用气
、用热价格按照居民价格执行
,民营企业参与市政公用设施
、基础设施免收小微企业地方教育费附加等行政事业性收费
。六是进一步加强土地矿产
、要素保障
,企业开发利用国有未利用土地从事农
、牧
、林
、水产业生产的可按照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
,凡经批准进入各地工业园区的企业可以租赁方式使用建设用地
,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可依法通过转让
、租赁
、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盘活利用
。七是优化政务服务环境
,建立统一的政务信息云服务平台
,严禁向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摊派费用
,严禁违法违规检查
、评比
,严禁强行指定购买专用产品和接受有偿服务
,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企业的投诉举报
,等等
。
这些政策措施的实施 ,将为增强内蒙古非公有制经济的综合实力 、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和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 ,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 。(记者崔楠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