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13日电(记者任会斌)记者6月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 ,为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,内蒙古规定自 ...
新华社呼和浩特6月13日电(记者任会斌)记者6月13日从内蒙古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了解到 ,为了提高风险防控水平 ,内蒙古规定自治区内开业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建立风险拨备制度 ,并按规定计提风险拨备金 。
内蒙古金融办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处长申秀文说
,按照近期重新修订的自治区小贷公司试点管理实施细则
,在内蒙古自治区内开业的小贷公司要比照银行对贷款分级的做法
,按照贷款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
,把贷款分为正常
、关注
、次级
、可疑
、损失五级
。从关注级到损失级,分别对应的逾期时间为30天内
、31天到60天
,61天到90天
、90天以上
。
与五种分级相对应
,内蒙古的小额贷款公司要分别按照2%
、15%
、50%
、75%
、100%的比例计提风险拨备金
,以做到对贷款风险全覆盖
。
申秀文说
,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风险较高
,与银行相比
,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控能力和经验相对不足。实行贷款风险分级和风险拨备制度
,既可以有效防控贷款风险
,又可以增强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控意识
,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
。
内蒙古是我国首批试点商业性小额贷款业务的5个省份之一 。自2005年试点启动以来 ,内蒙古的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发展较快。目前内蒙古的小额贷款公司县域覆盖率已经达到约97%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