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古明确保障房上市交易规则
时间 :2013-09-22 作者 :新华网

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 ,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了保障房上市收费 、回收等交易规则 。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 ...

 

   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 ,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明确了保障房上市收费 、回收等交易规则 。

 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近出台的政策 ,个人购买的保障房 ,在付清房款满5年后 ,可以对外转让或出租 。属于政府投资兴建的保障房 ,上市交易时向政府上交成交价的30%后可以取得全部产权 。

    同时 ,保障房买受人在取得完全产权前 ,已经另行购买和拥有住房 ,或者全部家庭成员户籍均迁出自治区需要转让所购保障房的,住房保障部门将在原销售价基础上综合考虑住房折旧 、物价水平等因素付款回购 。此外 ,凡是由政府全额出资建设 、部分出资合作建设的保障房 ,出售房屋收回的资金将存入保障房资金专户 ,实行专户管理 ,专项用于保障房滚动建设 。

  近年来 ,内蒙古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步伐不断加快 ,2008年到2012年间已经累计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30多万套 。2013年 ,内蒙古计划新开工各类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7.48万套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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